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国家领导人将向宪法庄严宣誓 75字宪法宣誓誓词是如何产生的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据新华社报道,本届大会期间,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国家领导人将在人民大会堂向宪法庄严宣誓,成为新中国历史上首批举行宪法宣誓的国家领导人。将“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写入宪法第一章《总纲》,将宪法宣誓制度在宪法中确认下来,必将促使国家工作人员更好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从无到有,从65个字到70个字,再到75个字,从2014年10月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至今,宪法宣誓誓词越来越完善。 宪法宣誓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65个字 统一誓词适用于所有宣誓人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把宪法放在依法治国的突出地位。 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2014年11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袁曙宏在会上介绍为何要向宪法宣誓。他表示,首先,每一个国家公职人员,都要明白权力是从哪儿来的,权力是人民通过宪法所赋予的,同时,公职人员负有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法尊严的职责,就是要让每个公务员都要有很强烈的使命感、荣誉感、责任感,这是最重要的原因。 同时,他说,将要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公务员首先要弘扬宪法精神,这需要有必要的仪式,向宪法宣誓就是一个必要的仪式。这样才能表示宪法的庄重、宪法的重要,像向国旗敬礼、唱国歌一样,这样耳濡目染,长期形成习惯,那么宪法的权威就树起来了。 袁曙宏还提到,我国建立宪法宣誓制度,也是借鉴国际惯例。世界上142个国家有成文宪法,97个国家都有宪法宣誓制度。 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确立了宪法宣誓制度的行动纲领。随后,2014年12月4日,首个“国家宪法日”,全国各地纷纷开展宪法宣誓活动,但当时因为尚未统一规范,各地宣誓的形式、内容不一。 半年后,2015年6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晓武作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决定(草案)中规定,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韩晓武说,按照委员长会议的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草拟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工作人员研究了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关于宪法宣誓制度的意见建议,召开座谈会听取中央有关部门、部分地方人大、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之后起草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又在征求中央有关部门等各方面的意见后,对草案征求意见稿反复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 同时,关于宣誓誓词,韩晓武表示,公职人员宣誓是否用统一的誓词,目前世界各国做法不一。调研中多数同志认为,目前规定的宣誓人员虽然在级别、种类、工作任务等方面各不相同,但在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履行宪法职责的要求上是相同的,誓词应当一致。而且,统一、规范的誓词也有利于保证宣誓的严肃性。基于这一考虑,决定草案提出了65个字的誓词,适用于所有宣誓人员。 决定(草案)中拟定的65字誓词是:“我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职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自觉接受监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努力奋斗!” 70个字 将“拥护宪法”改为“忠于宪法” |